本报讯 江苏省国土管理局原计划财务处处长王俊生、副处长相参(女),利用手中掌管的实权,大肆贪污受贿并挪用巨额公款牟取私利。
昨天,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王俊生有期徒刑20年,判处被告人相参有期徒刑17年。
上述两被告人贪污受贿的巨额款项,法院分别判决返还江苏省国土局及没收上缴国库。
(李自庆 刘坤 邓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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