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印发了关于疟疾暴发流行及发生血吸虫病重大疫情时的应急处理预案。其中《疟疾暴发流行应急处理预案(试行)》规定凡疟疾病例在短期内与往年同期相比呈几倍甚至数十倍增长,或出现凶险病例增多,甚至伴有死亡病例,确定有可能出现疟疾暴发流行时,即启动该预案。《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规定凡发生血吸虫病暴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疫情,即启动该预案。 转自搜狐 如果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公布实施,为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建立起了“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应急法律制度,那么对一些具体的疾病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则是为贯彻执行《条例》明确了具体措施。因此,两个《应急处理预案》正是对《条例》的有效延伸及深化,它们和《条例》一起为公共安全铸造了更完善的保障体系。 转自搜狐 而更值得关注的,是两个病种本身。首先,这两个病种都是已经长期存在的并具有传染性的疾病,而且现在它们仍在许多地区传播,病人也不在少数。以疟疾而言,全球每年有2000万人感染疟疾,超过200万人死于疟疾。中国曾是疟疾的主要流行区,目前虽在多数地区得到有效控制,但云南、海南两省仍是高传播地区,抗药性恶性疟疾仍在不断向其他省、区扩散,中原地区部分省的疟疾流行也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每年都有局部暴发流行的报告。而以血吸虫病而言,据2002年全国血吸虫病调查统计,中国现有血吸虫病病人81万,钉螺面积35·2亿平方米,目前该病在鄂、湘、赣、皖、苏五省湖区及川、滇两省部分山区流行较为严重。 转自搜狐 另一方面,更值得关注的是,疟疾、血吸虫病这两个病种对我国农村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构成直接的挑战。就非典疫情而言,在城市集中暴发是它的一个基本特征,而且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努力下,农村的防非工作成效明显,5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透露,中国农村目前除一些地方发生少数病例以外,总体来讲没有出现非典的大面积蔓延。但是应当看到,防止非典向农村蔓延的成效并不表明我国农村的公共卫生体系没有漏洞,事实上,农村卫生条件的薄弱已是不争的事实,也正因为这样,农村防非对于我国抗非工作的意义才显得更加重大。那么在农村目前的卫生条件之下,同时在疟疾、血吸虫病这两个病种多发于一些农村地区的现实之下,我们对卫生部公布的两个应急处理预案的关注与期待是不言而喻的。 转自搜狐 非典疫情在暴露出我们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的同时,催生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条例》当然不仅仅为非典而出,亦非应非典之急而作,更不是“应景之作”,它适用所有的公共卫生事件。我们希望,我们能够以此为契机,建立一个长效的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机制,能够真正重视并像防非抗非一样防治包括疟疾、血吸虫在内的各种传染性疾病,真正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我们更希望,作为对《条例》的有效延伸和深化,卫生部出台的两个应急处理预案能够成为构建社会公共安全防护网络的良好开端。 转自搜狐 □本报评论员 生民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