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耕身 转自搜狐 5月15日一则题为“配合抗非典,‘小灵通’将在北京市内部分开通”的消息说:备受瞩目的“小灵通”业务将于5月17日在北京市区开通。北京通信公司称,“小灵通”届时会在“北京的部分政府办公场所、医院或卫生系统所在地区开通”,目的是“配合北京抗击非典工作,给广大医护工作者提供更加方便、适宜的通信手段”。 转自搜狐 不知道“小灵通”能为治疗非典带来什么灵丹妙药,也不知道在京许多医疗单位的通信条件是不是极不发达,非得有一部“小灵通”才能解决广大医护工作者通信不便之苦。如果不是这样,我就不知道“小灵通”如何才能达到配合北京抗非典工作之目的了。而且更让人狐疑的是,“小灵通”于电信日之时在北京市内部分开通的目的,只是为了配合抗非?恐怕不是。 转自搜狐 也许,北京通信公司的确出台了针对医护人员的优惠政策,但不论怎样,“小灵通”之开通,对抗非工作起不到太大作用。倒是这种硬要将一种经营行为与抗非典工作“拉郎配”的现象,值得关注。 转自搜狐 在有些商家眼里,非典或抗非典工作正如一个“大款”,必欲“傍”之而后快。“小灵通”之“傍非”,虽无大益,却也无大损。而其他一些经营行为,却已经对消费者的权益、正常的经营秩序及社会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有的甚至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 转自搜狐 近期,各地都公布了一些被查处的相关案例。如哈尔滨某些商家借防治非典的名义,擅自煎制中药汤剂、经营“三无”口罩;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工商局发现楚雄汇东诊所打出“非典型肺炎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配方,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制定”的户外广告涉嫌虚假广告;北京万源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发布“防治非典”的保健食品广告;还有山东潍坊市奎文区马某在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的情况下,利用双氧水和丙醋酸擅自制造过氧乙酸,并假冒他人品牌销售,从中获利,等等。 转自搜狐 商家逐利,原本无可厚非,但打着防非典、抗非典的旗号乘机牟利,不仅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也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必须看到,我们对于财富或利益的追求,是因为它能够增进社会福祉,可以推动社会进步。但是,假如逐利成了惟一目的,并为此不择手段,无疑就背弃了我们追求财富的本意。正是在这一点上,“傍非典”让人看到了一些商家财富品格以及经济伦理的缺失。 转自搜狐 在非典病毒为害人类的同时,这些“傍非典”现象正成为另一种病毒。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