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晚,结束庭审之后的孙华东、李爱野夫妇在家中感慨万千(背景为“全家福”照)
文/李亚彪徐家军马扬
“原告姓名?”“赵达。”“原告出生时间?”“1981年10月,日期未确定!”“原告民族?”“未确定”……在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的法庭上,书记员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时与原告的这段问答,让了解内情的人感慨万千。在这简短的话语之中,有一个曲折复杂的传奇故事,有一段荡气回肠的人间真情。
生疑窦化验血型
地处长白山腹地的吉林省通化市远山如黛,银装素裹,景色宜人。赵盛强、宫克夫妇,孙华东、李爱野夫妇就生活在这座“山城”。
当过篮球教练的赵盛强和妻子宫克经营着通化市最大的一家体育用品商店,他们的儿子赵达是吉林大学信息学院二年级的学生;孙华东下岗在家,妻子李爱野是一家商店的营业员,他们的儿子孙超在江苏无锡的江南大学求学。这是两个充满希望与梦想的家庭。
但去年发生的一个偶然事件彻底打破了他们祥乐宁静的生活。
2001年3月的一天,从学校回到家里的赵达在吃饭时告诉家人,他刚参加了学校的义务献血,血型是AB型。宫克当时并没有往心里去,而是顺嘴开了几句玩笑:“那可糟了,我和你父亲的血型都是B型,你可能是医院抱错的孩子到我家来了。”赵盛强在旁边一直没有出声。两天后赵达返回学校了。当晚,宫克对丈夫说:“我们三个人之间血型肯定有验错的,再化验一下。”
第二天,夫妻俩连续化验了两次血型,“B型!”他们也在电话中知道了赵达再次血型化验的结果,“AB型”。“一接完孩子的电话,我就控制不住自己。作为一个男人,这个信号非常强烈地告诉我,孩子不是我的,跟我没有血缘关系。我最怕他是妻子跟别人生的,所以当时就‘建议’她做亲子鉴定。”回顾这段往事,赵盛强一脸歉意。
“串子”事件惊小城
自己的亲生儿子到底在哪里呢?赵盛强夫妇开始了艰辛的寻子之路。他们首先来到宫克生产时所在的医院通化市人民医院,不幸的是,1981年10月29日前后出生婴儿的档案连同母亲的病例一起,在1998年的一场洪水中悉数毁坏。赵盛强夫妇努力地回忆:孩子出生那天,一位叫李爱野的妇女与宫克住在医院同一个病房,并且那天也产下一子。孩子是不是与她互相抱错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打听,赵盛强夫妇终于找到了李爱野和他的爱人孙华东。通过孙家孩子的照片和了解的其他情况,赵盛强夫妇凭直觉认定“孙超”就是他们的亲生儿子。
尽管不愿面对这样的事情,但看到赵盛强夫妇焦急迫切的表情,孙华东夫妇还是接受了他们的要求,决定等两个孩子放假回家后,1月31日一同去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科技处做亲子鉴定。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两家亲子鉴定的结果竟然是这样:孙超是赵盛强、宫克夫妇的生子;赵达与赵氏夫妇及孙华东、李爱野夫妇均无亲缘关系!孙氏夫妇的孩子哪里去了?赵达的亲生父母又在哪里?本在等待皆大欢喜大结局的两个家庭突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迷茫!
赵盛强夫妇、赵达和孙华东夫妇、孙超,六人四纸诉状,以侵权为案由将通化市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
四次庭审无结果
“DNA签定结果像晴天霹雳一样,我不相信:一个养育了我21年的家庭竟然与我没有丝毫的血缘关系,我叫了21年的‘爸爸、妈妈’竟然不是我的亲生父母。我的精神支柱轰然倒塌。”在进行法庭陈述时,赵达话语哽咽,潸然泪下。
在庭审中,赵达向通化市人民医院提出100万元的赔偿要求。而在下午孙超的诉讼请求中,他除要求医院向自己赔礼道歉外,还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赔偿自己赡养费20万元。在12月5日和6日的庭审中,赵盛强夫妇要求医院承担赵达抚养费18.5万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50万元,以及在寻子和赵达寻亲过程中的各种花销费用4.5万元;孙华东夫妇要求医院承担22年抚养医院交给自己的非亲生子孙超的抚育费18.5万元,赔偿夫妻俩精神损失费120万元。四次开庭六原告共计360万元的诉讼请求成为庭内外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在庭审中,被告法定代表人没有出庭,代理此案的律师作了答辩。由于双方在焦点问题上各执己见,很难达成一致,四次庭审暂时休庭,有关争议待合议庭合议后再行宣判。
尽管担心亲人的身体,尽管只是为找回亲人,但孙赵两家打官司之意已决。在四次开庭过程中,孙氏夫妇、孙超和赵氏夫妇、赵达全都当场表示拒绝庭外调解。
亲情依然割不断
法庭归法庭,感情归感情。尽管寻子心切,李爱野却深爱着“儿子”孙超,当初孙超被抱回来时,全家把他看得像个宝似的。“孙超自小懂事,上托儿所别的孩子都带水果,他不带,怕花钱。他在大学是班级文体委员,学生会干部,孙超这么好的孩子,咋就不是亲生的?孙超听见了就对我说:亲不亲生有啥关系。”李爱野告诉记者。
今年宫克过生日,孙超也没给买什么礼物,李爱野给在学校的孙超打电话说:“儿的生日是妈的苦日,给妈打个电话。”孙超便给宫克打了电话,只说了一句话:“谢谢您把我生了。”宫克谈起亲生儿子孙超,眼晴也湿润了:“孙超也给我写过信,他在信中说自己孤独而又多余。孤独指两方面,一个是养父母不是亲生父母,自己与亲生父母又亲近不起来;多余指的是,一方面是孙华东在找自己的儿子,另一方面我们有赵达,他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远在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大学的孙超同养父孙华东通了电话,并得知庭审情况。孙超同赵达一样,认为法律与感情是两码事,感情是法律判不了的。他表示,自己已经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未来自己的事情自己会解决。他同时也希望国家健全相关法规,从而在以后再遇到此类案件时能够有法可依。
六原告对判决不满
12月18日上午,法庭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先后对赵盛强夫妇、孙华东夫妇、赵达、孙超起诉通化市人民医院四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通化市人民医院立即赔偿赵盛强夫妇寻子寻亲费用4.5万元,赔偿赵盛强、宫克精神损害抚慰金各5万元;判令通化市人民医院立即赔偿孙华东夫妇精神损害抚慰金各10万元,赔偿两人抚养孙超抚养费35457.98元;判令通化市人民医院立即赔偿赵达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判令通化市人民医院立即赔偿孙超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赔偿孙超寻亲费1400元;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通化日报》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此外,案件受理费多数由原告承担。
赵盛强夫妇、孙华东夫妇均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孙华东、李爱野夫妇相互搀扶着走出了法庭,他们认为:“这个判决结果很不让人满意,我们主要目的是为寻亲而不只在于钱,判决对于寻亲一事被告的责任是‘协助’寻找,好像弄丢孩子是我们自己的事情;再者,赔偿数额过低,仅孙超3万多元的抚养费,就连他的大学费用都不够。”孙赵两家表示,他们将在判决书送达的15日内继续上诉到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自己讨一个满意的说法。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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