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昨日,大冶殷祖“1·15”特大爆炸案在该市开审。该案从犯朱主林因非法制造“鱼雷”引起爆炸,造成五死三伤,被大冶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此前,该案主犯尹才良已畏罪自杀。
1月8日,大冶市茗山乡村民尹才良及胡红兵、柯享禄(另案处理)等人,非法从湖南浏阳大垴镇购进爆炸物品原材料近300公斤,储存在尹义忠家中。随后,尹、朱等人私自在尹义忠家中非法制造“鱼雷”32.56万枚,准备送往市场销售。
1月15日下午,尹才良、朱主林等人在非法生产中引发爆炸,一栋三层楼房被夷为平地,正在室内作业的熊友华、卫莲英等5人(均系民工)当场身亡,柯海云、柯青成等3人受重伤。案发后,尹才良在逃往湖南途中畏罪自杀。
法院认为,朱主林系从犯,在非法制造爆炸物品中起次要作用,故以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罪作出以上判决。(邓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