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李江涛)北京大学29日正式出台《防治“非典”时期学生行为规范》,并对违反《规范》的行为如何处分作出严格规定。 转自搜狐 《规范》分为必须做到、要求做到和建议做到的事项。必须做到的包括: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在校学生以宿舍为单位向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校外居住的学生每天直接向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体温等身体情况;体温超过37.5摄氏度,及时到校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同时报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出现发热现象,同时伴有头痛、关节酸痛、全身酸痛和乏力等症状的同学,要及时向医院求助,不能自行乘坐交通工具就诊,同学不能陪同护送;近期接触过“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同学要及时报告;离校、返校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出租床位和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包括亲属和同学)等。 转自搜狐 《规范》中要求做到:学校实行门卫监控,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证件;不听信、不传播、不制造谣言;每天打扫宿舍卫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清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用流动水洗手;充分发挥党支部、团支部、班集体的作用,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保持良好心态,保持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强化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安全用电。 转自搜狐 此外,《规范》还建议做到:每位同学认真阅读防治“非典”的手册,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了解有关常识,认真做好自身防护;毕业生找工作尽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减少外出。在外勤工助学的同学暂停工作(包括做家教的同学);不去影剧院、健身房等封闭性公共场所;不在宿舍会客和聚会;增加户外活动,加强锻炼,按时作息(特别是晚上要早点休息),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循健康的生活规律,安排好学习、休息和锻炼时间,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转自搜狐 违反《北京大学防治“非典”时期学生行为规范》的处分办法规定:未经院系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擅自离校者和擅自返校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出租床位者,给予加重处分。造成“非典”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出现发热(高于38摄氏度)现象,同时伴有头痛、关节酸痛、全身酸痛和乏力,干咳少痰等症状的学生,如有故意隐瞒症状,不向相关部门汇报,造成“非典”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不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拒绝、逃避隔离等防治措施,造成“非典”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违反学校防治“非典”时期的特殊要求和规定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完)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