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9月7日讯(通讯员 丁丹 李育新 记者 张振中)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叶某竟将自己14岁的外甥女强暴了。犯罪嫌疑人叶某前天被提起诉讼。 经查,2002年5月中旬,受害人小丽(化名,14岁)来到株洲,表哥说要帮她介绍工作,因工作暂时没着落,就住在株洲市石峰区的姨妈家中。因姨妈家房子不大,小丽每晚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5月31日上午8时许,姨父叶某见家中无人,对正在沙发上熟睡的叶某起了歹意,将小丽拖进里屋,用暴力进行了强奸。案发当天,小丽跑回家中,第二天,她到株洲市石峰公安分局响石岭派出所报了案。6月3日,叶某被石峰警方刑事拘留。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叶某被抓后,小丽姨妈竟做通了法律意识淡薄的小丽父母的思想工作,然后全家一起到响石岭派出所说此事已经“私了”,要求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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