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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户分离”选民可就近登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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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19日01:25 北京娱乐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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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区县人大换届选举全面铺开
“喜”庆选举 昨天上午,全市18个区县在主要街道和繁华路口,都开展了主题为“行使当家做主权利,依法参加代表选举”的区县人大换届选举宣传日活动。全市各区县选举委员会和各选举分会共设置了2000多个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375万份,近6万名工作人员参加宣传日活动。
图为86岁的九道湾居民缪秀芳老人献上自己亲手制作的剪纸,预祝东城区第十三届换届选举成功。(相关报道见2版)信报记者刘志坚/摄
信报讯(记者白延龙)本市2003年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符合条件的本市公民应在11月中旬前进行选民登记。根据新规定,“人户分离”的选民可以就近登记。
本届区县人大代表是1998年年底选举产生的,应于今年年底进行换届选举。据市选举办负责人介绍,这次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分选民登记、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三个阶段进行。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凡是我国年满18岁的公民,除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之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经过选民登记的选民可以依法参加区县人大代表选举的各项活动。
法律规定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因此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登记。由于本市“人户分离”现象突出,为方便选民登记参选,户口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居民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在登记时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机关、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在本单位登记;离退休人员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登记,如果本人要求,也可以回原工作单位登记;在校学生在本校登记。
据介绍,与上届区县换届选举一样,户口在外省市现居住在本市的人员,一般应当到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不能回去的,应由户口所在地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后,方可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参加选举活动。已在户口所在地行使过选举权利的人则不能在本市进行选民登记。
据悉,各区县投票选举将在12月10日左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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