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朱玉 田雨)卫生部日前通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并自2003年4月26日起,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 转自搜狐 卫生部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录入和传输,逐级上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特别是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工作的技术支持与指导,确保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畅通运行。 转自搜狐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解释零报告制度时说,零报告制度不同于不报告。当某一地区没有出现疫情时,当地的卫生厅局也必须予以上报,上报疫情情况可以为“零”,但决不允许不报告。 转自搜狐 卫生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必须于每日12时以前将当日10时前实际收到的疫情汇总,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认真填报,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传真报卫生部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完)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