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抚顺消息:昨日,备受抚顺人关注的“赴蒙劳务被骗案”在抚顺市新抚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令人瞩目的是已被批准逮捕的金鑫、崔万宝也作为第三人出庭参加了诉讼。经过长达一天的审理,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而是宣布择期宣判。 虽然开庭时间是上午9时,但一大早新抚区法院的门前就聚集了大批前来旁听的群众。由于参加诉讼和旁听人员较多,新抚区法院派出大批法警维持秩序,并限制旁听人数,只允许持有旁听证的人员进入法庭旁听。将近9时,金鑫、崔万宝被法警带到法院,引起一阵骚动。新抚区法院对此案的审理非常重视,由五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33名原告要求和被告抚顺市中天建设集团、抚顺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抚顺市信息市场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金鑫、崔万宝均出庭参加诉讼。33名原告要求三被告抚顺市中天建设集团、抚顺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抚顺市信息市场返还其出国手续费、出国保证金共110余万元人民币,劳务工资共41万余美元。同时要求三被告在省内报刊上登报赔礼道歉。原告还当庭增加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要求三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0余万元;二是赔偿原告交通费6.6万元。原告认为,2000年8月18日,被告抚顺二建与蒙古国都日奔汉公司签订出国派遣劳务合同一份,合同规定,抚顺二建向都日奔汉公司派遣中方劳务人员30名。合同签订后,被告二建公司又以其负责办理出国手续,不负责管理为名,与被告抚顺市信息市场串通,由被告信息市场出面与原告签订劳务合同,然后抚顺二建对外以派遣单位名义办理出国手续,将原告等34人派遣到蒙古国都日奔汉公司从事劳务工作。原告到达都日奔汉公司后发现这里并无劳务可做,同时二被告也违反经济贸易合作部有关出国劳务人员管理规定,没有派出任何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致使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原告等人护照、签证等有关证件被该公司扣压,造成原告等人在明白事实真相后无法回国,出国时所带积蓄全部为在此地得以生存而花光,后来原告等人在中国驻蒙古国使馆及外交部帮助下才得以回国。回国后原告找被告要求返还出国保证金及给付劳务工资,这才得知保证金已被挪用,由于抚顺二建将其优良资产1192万元另行组建成抚顺中天集团,因此中天建设集团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抚顺二建称他们也是受害者,只应在收取的外出劳务手续费即11.2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抚顺信息市场认为赴蒙外出劳务一事是金鑫个人行为,与他们无关,他们不应承担责任,而抚顺中天集团提出抚顺二建只是该集团的一个下属单位,此案与他们无任何关系,他们也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整个庭审持续了一天时间,原、被告争论的焦点是三被告与两名第三人应承担什么责任,原告应承担什么责任,原告与抚顺二建、抚顺二建与信息市场日本部、抚顺二建与蒙古国都日奔汉公司签订的有关合同是否有效。在下午进行的法庭辩论中原告认为抚顺二建与抚顺信息市场属恶意串通,违反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金鑫当时的行为是法人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因此,抚顺二建和信息市场应负全部责任。三被告和第三人也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进行公开宣判。(特派抚顺记者景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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