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6月18日电 高考前夕,江西省教育厅、计委、财政厅确定了2002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标准继续稳定在2000年规定的水平;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控制在每生每学年1000元以内。未经批准的招生收费项目,学生有权拒交。
据介绍,今年江西省将加强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管理,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必须开具省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双轨”收费、乱收费;
他们表示,将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等乱收费行为。(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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