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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大工会代表建议对农民工制定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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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24日18:38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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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4日电(记者齐中熙、刘铮)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材料显示,目前,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进城务工人员有9400万人,并以平均每年500万的速度递增。面对农民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参加工会十四大的代表纷纷呼吁,农民工也要制定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代表赵国锋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已经规定,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职工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障应成为社会尤其是各级工会关注的焦点,有关部门也应制定农民工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昆山市总工会主席顾志中说,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已成为目前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来源。近年来,农民的外出务工收入持续增长,由1997年的人均515元提高到去年的840元,年均增长10.3%。2002年,外出务工使农民人均增收43.5元,占当年农民增收总量的42%。然而,现在有些地方和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屡禁不绝,农民工在所在城市面临求职难、加入当地工会难以及子女入学难等一系列困难和问题,一些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河南代表陈民指出,随着乡镇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逐步下降,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空间越来越小,农民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流。做好农民外出务工的组织和服务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农民外出务工的组织和信息指导、技能培训,同时要简化手续,降低收费,还要进一步清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督促用工单位及时足额兑现农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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