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夏畅 通讯员 赖粤)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近期因违反政府定价规定随意提高药品、食盐价格的三家经营单位受到罚款20万元或停业7天的重处。这是广州商家近年来因价格违法行为受到的最严厉处罚。 近来,一些不良商家乘出现非典型肺炎病情之机,擅自将抗病毒药品、食盐、白醋等商品囤积起来,哄抬价格。从本月11日开始,广州市物价部门先后组织了22个检查组,检查了790多家商铺,对330多家违法商家发出告诫通知书或口头责令整改,对11家违法商家进行立案查处。 据了解,广州市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总部在向各分店配送药品时,擅自将原来六七元一包的板蓝根提高到15元,16.8元一盒(10支)的抗病毒口服液提高到20元,所属药店在此基础上又分别加价5元出售。广州市港湾商业有限公司将原价1元/包(500g)的食盐提价数倍出售。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物价部门对这两家违法商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擅自提高食盐、粮油价格的东山区大昌岛货仓商场处以停业整顿7天的处罚。 据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陈伟忠介绍,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扰乱国家价格秩序,哄抬物价的行为要在两周内作出处罚。由于上述三家情节十分恶劣,物价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3天内就作出处罚,并取罚款上限,以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对其他违法商家,物价部门也将依法从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