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游自曝旅游业黑幕:高额回扣让导游成“导购”
2002年4月27日08:19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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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一名在旅游业干了近四年的导游,向记者介绍了旅游业内的一些猫腻:“现在团费都比较低,只够游客住宿、车费,不带游客去购物拿回扣的话,我们就赚不到钱。”
据她介绍,购物回扣一般是游客购买商品销售额的15%至50%,字画、玉器、中药等较高,土特产较少,景泰蓝、服装、茶叶等居中。另外,店家为招徕生意还给报销旅游车的高速公路费、过桥费;车停在哪家店,游客购不购物与否,店家照给停车费,一般按车型和游客身份分为100元至1000元不等,如赶上年节,店家还要给导游和司机红包。店家如此,一些旅游景点为揽客也搞“票提”,即将此旅游团景点门票款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带团来的导游员。
回扣的领域还涉及到餐饮、娱乐、医疗、保健等行业。正是由于这些诱惑的存在,才使导游员乐此不疲地“扎店”、“加点”,而旅行社也通过收“人头费”参与回扣的再分配。这样的业界“规矩”已形成。
对此,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施岚指出,按照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导游带游客购物不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45分钟。强制性要求游客购物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对于旅行社和导游的违规行为,游客可与旅行社协商调解。情节恶劣的,可直接投诉管理监督部门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见习记者 褚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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