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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殡葬新规定开始实施 各医院太平间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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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4月12日08:35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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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长春4月12日电 记者江山报道:为加强长春市的殡葬管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今日正式实施,同时,长春市内的各大医院太平间也随即停止使用 。
通告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长春市各大医院太平间一律停止使用,太平间内的设施禁止在用于存放遗体。长春市死亡人员的遗体,均存放到长春市殡葬管理服务处颐安苑或者长春市龙峰殡葬服务中心辞灵宫。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公民死亡人员的遗体,均存放到长春市回族殡葬服务站。举行殡仪活动,应当在遗体存放场所内进行。信奉宗教的公民举办丧事,应当在政府登记批准的宗教场所进行。除信奉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公民死亡人员的遗体外,禁止土葬。
长春市政府强调,违反通告规定的,将由民政、公安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长春市政府决定对医院的太平间实行集中管理,并要求“各种殡仪活动,均应当在遗体存放场所内进行”,这个举措不仅解决了殡葬管理上的突出问题,而且给市民的生活带来诸多好处,其中最重要的是减少了丧葬经济负担。有关部门测算的数字表明,取消太平间后长春市殡葬消费整体水平可以下降27%。来源:人民网 2003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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