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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三大不合理 家庭暴力不能指望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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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5日19:41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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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召开全国网络会议。据全国妇联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面对这种家庭暴力应该如何解决呢?今天,部分专家学者认为调解其实并不适合解决家庭暴力。
中华女子学院的朱东武先生在研究中发现,多数被调查的社区工作者都在工作中运用调解的方法去帮助发生婚姻暴力的夫妻。但北京市金德律师事务所的陈敏律师认为,调解并不适用于解决家庭暴力,还是要诉求法律解决。因为这些调解工作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家庭暴力,无法保护受害人免遭暴力的再次侵害,甚至可能使受害人在接受调解后,遭受更严重的暴力伤害。他认为调解的不合理之处有三:一是调解要求双方平等地协商一项规范双方未来行为的约定,而施暴人和受害人都不具备这种能力;二是调解更多的是维护施暴人的利益,即维持婚姻现状,损害了受害人的利益;三是调解的目的是达成协议,化解纠纷,通常不涉及已经发生的暴力行为由哪一方负责这个问题。这样的调解结果,不仅会使施暴人有恃无恐,还会使社会上更多的家庭沦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记者周家望)(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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