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商城 - BBS - 搜狗 
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 > 国内要闻
卫生部将立法确立七原则 器官移植禁止商业买卖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5日10:37  东方网-文汇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立法确立七大原则,各地可先行制订技术规范制度

  ■记者施嘉奇报道

  本报讯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昨天在上海表示,器官移植立法不必完全等待卫生部统一立法,各地完全可以根据本地情况,自下而上地制订技术准入和技术规范制度,尽快将器官移植纳入法制化轨道。目前,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管理条例立法思路已经明确,讨论稿也正在听取学术界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黄洁夫是在参加东方科技论坛肝脏移植学术研讨会上作这番表示的。

  目前,我国的器官移植出现了强劲发展势头,截至2001年共施行各种实质大器官移植4万余例,预计今后三年内,仅肝移植一项每年就将实行3000——5000例。与此同时,国内器官移植鱼龙混杂、分散混乱、竞争无序。自2000年4月起,卫生部就启动了器官移植管理条例和脑死亡判定标准的起草工作,随着器官移植伦理与道德原则等工作的逐步建立,立法条件已基本成熟。

  据了解,器官移植立法的原则是:自愿捐献、知情同意、自主决定、非商业化、公平公正、人文关怀和技术准入七大原则。黄洁夫介绍,在是否捐献器官问题上,应考虑中国国情,保证死者亲属充足的知情和同意权;在器官分配上按医疗需要,绝不掺杂经济等因素,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人体器官买卖以及与人体器官买卖有关的商业活动;进行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须经过主管部门批准。

  黄洁夫介绍了死亡判定的标准。目前对脑死亡争议较多,所以在管理条例中提出双重标准,即传统的呼吸、心跳停止与脑死亡,并可以自主选择。

  此外,黄洁夫强调,在目前阶段,地方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其职责,积极组建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准入和技术规范制度,组建或授权有关机构成立专门的人体器官移植登记协调机构,对器官移植进行登记、调配和跟踪,并对相关信息存档和维护。

转自搜狐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中国艾滋病二十年
·北京的哥 不再侃政治
·房产暴利 有道理?
·白衣天使为何与狼共舞?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 相关连接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2个] (半角逗号分隔;0.2元/条)
短信内容:
署    名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