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1月14日讯(记者 颜宇东)从今年12月份起,66位普通市民将作为陪审员参与到长沙市雨花区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按照该院一年组成合议庭办的案件数量,他们将对400个左右的案件有绝对的发言权。
陪审员权力有多大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进行审判案件的制度,是司法领域实现人民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具体表现。作为我省率先公开招选陪审员的雨花区法院,11月12日就陪审员在庭审中的权力作出明确表示。
据该院负责人介绍,这样的人除了不能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力。在法官的主持下,他们可以听审、认证、发问,可以就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发表意见。在发现审判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时,可以向法院或人大常委会检举,发现案件审判存在错误可以向法院院长建议再审。
陪审员来自普通市民
按照法院的招聘公告,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政府组成人员、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专、兼职律师没有资格报名。选聘范围重点是辖区内的7个社区内的普通市民。
从11月13日起,雨花区法院将自愿报名表投放到雨花区的7个社区,到目前为止已有14位普通市民参与报名。
失职将免除资格
该法院表示,他们不会去决定陪审员的人选,而是由各社区对报名的人进行投票选举,此举在于确保被选人员的公正性和代表性。另外,陪审员虽有两年任期,但中途陪审员有失职表现将会被法院审判委员会免除职务。这些失职表现主要指办人情案、金钱案、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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