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巴格达11月16日电 (记者邵杰 李骥志)根据美国负责伊拉克战后重建事务的最高文职行政长官布雷默和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临管会)15日在巴格达签署的协议,美伊双方确定了完成权力移交工作的时间表。根据这份时间表,2004年2月底之前,将制定完成确定过渡期行政管理的基本法。其内容包括在伊拉克 建立多元和联邦制的民主制度以及选举产生“过渡性全国代表大会”的程序等。 2004年3月底之前,美伊双方将就驻伊联军在伊拉克地位问题达成协议。临管会本月轮值主席塔拉巴尼说,联军将由占领军变成“军事存在”。 2004年5月底之前,选举产生“过渡性全国代表大会”,为此首先在18个省分别成立组织委员会。该委员会由15名成员组成,它将从当地政治、社会和宗教团体以及部落中挑选人员组建省级选举委员会。由省级选举委员会选出代表出席“过渡性全国代表大会”,各省代表名额根据该省人口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例确定。整个过程将在联军临时当局的监督下进行。 2004年6月底之前,“过渡性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临时过渡政府并获得联军承认,临时过渡政府将拥有管理国家的完全主权。随即解散临管会和联军临时当局。2005年3月15日之前,由伊拉克人民直接选举制宪委员会,负责制定伊拉克永久性宪法。该宪法将付诸全民公决。 2005年12月31日之前,根据新宪法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伊拉克新政府。新政府成立后,“基本法”将失效,并由新政府接管政权。(完)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