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崔国玺 见习记者 孙瀛)记者从沈阳市物价局获悉,从9月27日开始的沈阳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11月14日,已完成对沈河区、和平区、皇姑区和新民市、法库县等13个区、县(市)100多所中小学的检查。同时,受辽宁省物价局委托,对省管12所高等学校也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沈阳市一些学校在教育收费中存在五个方面的违规问题。 一、未经批准,擅自收费。如有的大学未经政府批准收取“补考费”、“毕业班考试费”、“听课费”、“信息费”、“专业证书管理费”等。 二、一些重点公办高中违反“三限”政策规定,超过规定的比例招收择校生。 三、部分中小学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问题依然存在。 四、部分中小学违反有关规定,在一次性收费通知单以外,擅自收取计算机培训费、技能知识培训费、学生证费。 五、一些中小学违反有关规定,对学校代收代支的收费项目学期末结余部分未按规定退还学生,这部分结余资金被学校占用。 沈阳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就价格监督检查人员调查的情况来看,现在仍然有一些学校存在采取隐蔽的收费手段实施乱收费的问题,如收费不开正规票据甚至只收费不开票等。对检查出来的乱收费问题,决不姑息,能清退的将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由价格主管等部门依法没收上缴财政。同时,市民也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对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举报。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