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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武铉称行使否决权是宪法赋予总统的固有权限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7日09:51  中国日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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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11月16日,韩国总统卢武铉在谈到国会10日表决通过的《旨在查明总统亲信不正之风案的特检法》(简称《特检法》)时表示,否决权是宪法赋予总统的权限。

  据《朝鲜日报》报道,在青瓦台春秋馆召开的记者恳谈会上,卢武铉正面反驳了大国家党和民主党的主张:“我认为,(行使否决权是)违宪想法、或践踏宪法、或无视国会的行为等说法,均出自对宪法的无知。”

  卢武铉还表示:“根据宪法,国会拥有立法权,而总统握有行政权。此外,为互相牵制和均衡,国会拥有对国政的监督权,总统则拥有对立法的否决权。”

  当有记者问:“这是否暗示着将行使否决权?”卢武铉回答说:“正在考虑之中。”

  卢武铉指出:“我个人不反对通过特检查明亲信有没有不正之风,但是总统必须合理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因此,为了能够使检察院完成第一次调查,我将给予他们一定的时间。”

  对此,大国家党和民主党强烈警告说,如果卢武铉总统行使否决权,将弹劾卢武铉总统,并再度敦促总统批准《特检法》。

  此前,卢武铉曾在12日接受大田、忠清地区媒体联合采访时曾暗示,如果到行使否决权的期限25日为止,检察院尚未结束对亲信不正之风案的调查,那么为了给检察院充足的时间,他将行使“有条件的”否决权。(信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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