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曹 林 一场耗资几百万的婚宴,让整个高州城大开眼界——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高州一位老板13日为儿子举办超豪华婚礼,车队由劳斯莱斯、奔驰开路,84辆花车缓缓绕高州市区一周,排场很大;婚宴后的晚会现场设在高州市市政府广场,请来了歌星李克勤和杨钰莹表演助兴,整个广场被3000多名观众坐满,高州市电视台在场地旁边设了临时转播台,街头店铺里的电视直播着晚会的盛况——从84辆花车巡城到晚上11时晚会结束,整个高州城热闹了足足一天。 看到百万婚宴盛况,笔者脑海里突然浮现起另一个同样热闹非凡的场面:安徽省亳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兴民,当年为庆贺自己“荣登书记宝座”,竟耗资200万元人民币搞所谓大“阅兵”。他命令全城戒严、交通中断、学校停课,自己站在敞篷汽车上,人模狗样地向列队肃立的司法系统干警、土地税务工商干部、中小学生频频挥手,扯开嗓子大喊“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并志得意满地接受“首长好,首长辛苦了”的欢呼。 同是热闹得让万众瞩目全城沸腾,同是耗资数百万之巨,同是凡勃伦所说的“炫耀性消费”,但由于炫耀主体和资金属性的差异,价值判断也就迥然不同:刘兴民是拿公共财政的钱为自己炫耀,这是炫耀性腐败,而高州的那位老板是拿自己的钱为自己炫耀,只要炫耀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我们的社会都应当给予充分的尊重。 花钱有几个层次:花公家的钱为自己办事,花公家的钱为公家办事,花自己的钱为自己办事,花自己的钱为公家办事。花公家的钱为自己办事这不用说了,是贪官,社会强烈鄙视并痛恨之,其他呢,我们的社会常常对“花公家的钱为公家办事”保持充分的尊重,对“花自己的钱为公家办事”更是推崇不已,而对“花自己钱为自己办事”呢,则保持着一种暧昧的态度,如果钱的数目很大,上百万了,这种暧昧就更明显了:一场婚礼让整个高州沸沸扬扬,未免过于夸张——不约而同的潜台词是:如果把这数百万捐用于教育之类公用事业,该多好啊! 无疑,这是公众对富人的金钱赋予了更多的“利他性”苛求。其实,把自己的钱捐用于公用事业是富人的一种非常态的超道德行为,而常态下更愿意的选择是:炫耀性消费,这是符合人性、也是正义的选择——自己的钱的自己使用当然是最常态的选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仅意味着私有财产的完整,还意味着在法律框架内处置私有财产的自由。 从另一个角度看,炫耀并非缺点,他对我们这个社会起着很大的建设性功能:正是通过炫耀,财富才获得不断积累的动力,正是通过炫耀,一个人对财富拥有的满足才能折射到另外一个人的梦想中,并转化为一群人追求财富的动力——也就是说,从主观上讲,一个富人通过炫耀获得了“追求财富并得到财富”的成就感;从客观上讲,一群人在富人炫耀性消费的的刺激下获得追求财富的动力:有资格炫耀的人是成功的人,是拥有财富的人。 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富人的炫耀性消费的需求在我们的社会中是受到舆论压抑的。新华社曾通过调查作过一个报道,当前我国社会消费结构中出现了特有的“富人低消费”现象:有钱人很多选择低消费,而想消费的又没钱,这与国家宏观经济扩大内需的政策预期完全相悖,富人手中持有的货币不能有效地转化为推动消费升级的购买力。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社会舆论对富人作为常态表达的“炫耀性消费”太暧昧了! 因此,从尊重财富的角度,从尊重富人常态权利的角度,我们应该充分尊重高州那位耗资几百万办婚宴的老板。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