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曙光通讯员沈健泽春实习生徐莉)作为全国司法改革10个试点之一,我省检察机关昨起开始聘请千余名人民监督员,督办包括贪污案在内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人民监督员将被赋予相当大的“实权”:当嫌疑人不服检察机关的逮捕决定、检察机关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嫌疑人时,均需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有权向检察官提问,旁听检察官办案。由3名以上监督员组成的监督小组,还有权要求检察委员会就案件进行讨论,有权要求上一级检察院复核。
此外,人民监督员如发现检察机关出现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超期羁押嫌疑人、违法扣押财产等行为时,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发现办案人员有违法行为时,有权要求对其进行调查;监督员还将接受群众对检察人员的投诉,转交控告材料。
人民监督员将从社会各界产生,省检察院初步定为25人,市州分院为20人,县级院为15人,名单将向社会公布,任期与同届检察长任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