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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男子闹市里头寻短见 堵塞交通被拘十五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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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8日09:5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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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特别提醒:广州是法治社会。某些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想法是绝对错误的。聚众寻衅滋事,为达到个人目的或以自杀相威胁、或采取堵塞交通等过激行为,都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处理这类案件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希望这类人员切勿以身试法。
大洋网讯(广州日报/记者张翼华通讯员张毅涛、钟晓斌)昨天,广州市公安局公布了近期对一些扰乱社会秩序案件的处理结果。市公安局负责人说,广州绝不是那些以为可以通过采取过激行为企图造成社会影响的人耍赖的城市。
市公安局负责人说,这几起案件,有的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罔顾公众利益,聚众寻衅滋事;有的是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或以自杀相威胁,或采取堵塞交通、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等过激行为,无论是哪一种行为,其结果都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安定,损害了公众利益。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本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是追讨正当利益,或是因个人原因企图自杀者,其遭遇本令人同情,然而他们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反采取非法的过激的行为,企图利用堵塞交通、砸烂公物、殴打事主、围攻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来达到目的,到头来却使自己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广州是一个法治城市。广州警方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安宁,对任何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坚决依法惩处。警方敬告一些以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人,不管遇到什么挫折,甚至有什么冤情,采取法律手段,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才是惟一途径,不能为了个人或是少数人的利益而侵害大多数人的正当利益。警方希望广大市民对扰乱社会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收集证据,向110和各级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好广州的社会秩序。
个案一:聚众医院滋事
8月12日,湖南籍女子吴某骑自行车违章在新港西路快车道逆行与王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受伤,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死者亲属田某及在附近的湖南籍同乡叶某纠集50多人到新海医院急诊部,威胁称如交警部门不即时责令肇事司机一次性赔偿巨额费用,就要将司机带回湖南处理。至晚上9时许,已聚集超百人。在田某、叶某为首的煽动下,聚集人员竟然发展到公然与执法人员对抗,70多人闯入门诊大楼,强行拆除诊室铝合金窗,对王某进行殴打。
广州市公安机近日已将田某、叶某抓获。两人除交代了当晚聚众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外,还交代了当晚他们如此无法无天索要得来的“善后费”,部分竟已成为他们大吃大喝的费用了。
个案二:为讨工资堵塞交通
10月31日上午,海珠区发生顺意花园工地民工因追讨工资聚集堵塞江燕路交通事件,造成交通阻塞10多分钟,一名民警被打致轻伤。经查,民工王某、杨某、罗某三人组织和参与聚众闹事、带头堵塞交通和殴打民警,是这次事件的带头人,警方对这三人依法刑事拘留。
个案三:闹市里头寻短见
11月5日,一名男子刘某在东山区中山三路与陵园西交界处的华威达工地企图自杀。民警了解到该男子是出于一些私人原因而意欲寻短见后,积极进行劝阻,市消防支队也迅速派来云梯车。但该男子不加理会,与警方对峙。至下午5时许,路面上车流人流增多,警方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采取行动强行解救了刘某。
由于刘某的行为已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该男子处以治安拘留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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