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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了车祸事故 基金救命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18日09:26  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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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报讯昨天,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沈阳市目前正在积极筹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预计明年初相关政策就可出台。从明年5月1日起,凡有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以保证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

  钱从哪儿来?罚款、拨款、募集

  据了解,从明年5月1日开始,沈阳市所有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未按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将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扣留车辆,并依照规定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交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这些罚款将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此外,政府应当拨付一部分资金,也不排除向社会募集的可能。

  基金咋管理?可能由保险公司介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专用基金,将由专门的部门来进行管理。业内人士分析,由保险公司介入管理这项基金的可能性比较大。

  基金啥好处?伤员可及时得到抢救

  据沈阳市交通局相关人士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则专项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体现社会对生命权的尊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今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将与机动车行车安全挂钩,实行费率上下浮动,利用经济杠杆控制交通事故的发案率。

  相关政策链接:

  2004年5月1日,我国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75条规定,“交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首席记者谷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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