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逃税24亿多和行贿 杨改清受审当庭否认走私
向原深圳惠州两海关关长巨额行贿 涉嫌走私82.75万吨食用油
本报讯(见习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孔献之) 为走私食用油,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改清向原深圳和惠州两地海关关长巨额行贿,竟得以走私食用油82.75万吨,共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4亿多元,在两位关长被抓获判刑之后,杨改清也终难逃法网。昨天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改清嫌走私、行贿一案。
行贿先向关长女儿下手
原深圳海关关长、党组书记赵玉存,在给杨改清牟取非法利益过程中,其本人及女儿赵莹、赵萍和妻子贾剑霞共同收受杨改清的贿赂财物人民币1472787元、港币727万余元、美金3万元。
据起诉书称,1996年,杨改清得知赵玉存的小女儿赵萍要去英国读书,将港币100万元的支票送给赵萍,并存入银行;1996年初,杨改清将香港一套价值港币400万元的私人住宅送给赵莹,后赵莹、赵萍与杨改清签订了以港币300万元向杨改清“购买房产”的虚假协议一份。1995年,惠威公司成立后,杨改清将赵玉存的女儿赵莹安排在惠威公司工作,于1997年春节前在香港以发“年终奖”为名将一张100万元支票送给赵莹,并以发“工资”为名,送给她港币累计47万余元,还在深圳购得一套价值人民币91万余元的住宅、一辆价值39万元的奔驰小轿车送给她;1997年杨改清在赵玉存的办公室送给赵玉存男装劳力士手表1块,价值人民币68000元;1997年10月前后,杨改清随同赵玉存夫妇回河北遵化老家,在遵化国际饭店送给赵玉存夫妇人民币10万元。
原惠州关长受贿200余万
原惠州港海关关长朱浩棠本人和其家属共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5万元、港币204万元。
据起诉书称,1997年初,杨改清得知朱浩棠即将调任惠州港海关任副关长,眼疾手快的他在同年1月的一个晚上请朱浩棠在深圳新世纪酒店吃饭,并在其间将人民币5万元送给朱浩棠,希望朱浩棠到任后对惠威公司多加“关照”。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杨改清请赵玉存、朱浩棠等人在宝安区宝乐酒家吃饭,饭后杨改清将人民币50万元送给朱浩棠。为防东窗事发,朱浩棠将其中的30万元分两笔以其女儿的名义存入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另20万元则交给其妻侯某。为了“感谢”朱浩棠的关照,1997年7月,杨改清又向朱浩棠提出为其女儿朱某办理出国留学事宜,并为朱某办理了《赴港单程证》,杨改清还以给朱某“读书使用”为名,送给朱某港币200万元,但朱浩棠最后未能成行。1998年9月,朱浩棠因公到香港,杨改清又送港币4万元给朱浩棠。
共走私82万吨食用油
1996年6月开始杨改清伙同刘浩、陈仕军、温晓东等做起了进口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的生意。在进口过程中,他们采取少报多进、伪报品名、不报直接卸货等手段,走私棕榈油、豆油、菜油等食用油入境。1996年期间,时任深圳海关关长的赵玉存答应了杨改清的请求,违反海关正常的审批程序,批准以深圳海关的名义向海关总署签报设立了惠威公司在惠州港的公共保税仓,方便杨改清储存走私的食用油。
惠威公司为使走私行为更加隐蔽,还于1997年10月向惠州港海关提交《关于进口植物油集中报关的请示报告》,申请由每批货“分别报关”改为采用每周一次“集中报关”,即每周把多艘油轮所运植物油缩减数量后集中为一艘油轮运载的数量一次性报关。本来按照深圳海关的有关规定,各种植物油是“必验品”,不允许集中报关,但朱浩棠在未请示九龙海关的情况下,于同年10月擅自批准该报告。此后,惠威公司采用“集中报关”方式,使走私的手段更加隐秘,数额更加巨大。
1996年6月至1998年6月间,杨改清共涉嫌走私了304船次货物,其中已查明的有267船次,走私食用油82.75万吨,共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24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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