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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胡某为挖泥土毁了55亩农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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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0日09:41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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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为挖泥土毁了55亩农田
胡某犯非法占用农地罪被判刑,此案曾被省国土资源厅通报
本报讯 (记者周文峰 通讯员李伟岗 何敏华)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挖,导致大面积农田毁坏。胡某日前为自己的非法占用农田行为付出了代价。
番禺区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8月24日,胡某与其姐夫黎某合伙在番禺区石币镇成立了一家工贸公司,胡某为法定代表人。2002年1月20日,胡某以该公司名义与石币镇文边村签订《用地补偿合同》,以每平方米188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村一块总面积为57134.5平方米(折合85.7亩)的农用地(属旱地),其中13734平方米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合同规定“本合同自签订后得到国土规划部门批准使用之日起就生效”。胡某原准备在此建厂房。同年3-4月间,胡某在没有取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没有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聘请工程队和运输队开挖该块土地中面积为36751平方米(折合55.126亩)农用地,将挖出的泥土用于其个人承包的番禺区中心客运站场地平整工程。经国土部门调查,共有16万立方米泥土被挖出,导致该农用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无法复耕。
17日,番禺区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胡某犯非法占用农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胡某表示要上诉。今年6月25日“全国土地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法案件,其中包括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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