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来自江苏沭阳县的烧伤民工为获合理赔偿,在浙江嘉善县多个党政部门间反复奔走求助已近两个月,却没有一个部门、没有一个官员站出来为二人主持公道。 11月初,49岁的范育怀和47岁的范育恒,这对身体仍未完全 康复的堂兄弟抱着残存的希望来到杭州上访。烧伤最为严重的范育怀向记者诉说了他们的遭遇。 烧伤后被迫签下“不平等条约” 为了摆脱苏北老家的贫困生活,我们来到浙北嘉善县干窑镇大同木粉厂打工。今年2月20日下午,我和范育恒,还有另外两个职工,被叫到嘉善中辉木业公司(简称“中辉”)清理木粉。那天下午六时许,木粉房突然发生爆炸,顿时一片火海,我根本来不及反应,就变成了一个火人。我拼命向外冲,冲到门外不久就昏迷过去被送到医院抢救。5月6日,医院要我出院,说再不出院,“中辉”就不付医疗费了。当天,我在家人搀扶下忍痛出院了。 后来,“中辉”的魏冠琛经理跟我谈赔偿的事,说最多只赔偿我5.2万元。我跟魏经理说:“医生吩咐我今后还要继续治疗,而且我以后干不了什么重活了,这点赔偿不合理。”魏经理不理睬,拿出一张律师写好的协议书要我签字,见我不肯签,她就生气地说:“你不签,我们一分钱也不赔!” 面对魏经理的压力,我不知道怎么办。我是出来卖苦力的农民,哪有办法啊?当时也没有一个政府部门帮助我索赔。无奈之下,我只好签了字。 我回到老家后一直卧床吃药。双手、双腿还有脸上的许多皮肤毛孔被破坏后发生堵塞,不能排汗,整个夏天简直没法过,我只有躺在最阴湿的水泥地上才好受些。70多岁的父母看到我这个原来很强壮的人现在残废了,也整天流泪。两个上学的孩子,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今年9月停学了。更让我难以说出口的是,我的下身被烧伤,丧失了性功能。除了肉体痛苦外,我还要受精神上的折磨。现在我最后悔的是自己签下了那份“不平等条约”。 记者调查手记:记者采访时了解到,这起粉尘爆炸事故共炸伤4人,其中范育怀最为严重。据当地医院病历记载,范育怀体表面积53%灼伤,其中40%为Ⅲ°灼伤。浙大医学院附属二院烧伤科专家陈国贤认为,Ⅲ°灼伤属最严重的烧伤,今后功能康复和整形手术治疗还需一笔巨额医疗费。 嘉善县事故调查组的报告指出,“中辉”早在5天前就发现木粉房内“有冒烟现象”,存在严重爆炸隐患;公司在“没有排除明火的情况下”,要求清理木粉致使发生爆炸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介绍,去年底,“中辉”就曾发生粉尘房爆炸导致1人死亡。今年5月,安监局又检查发现他们有很多安全隐患。安监局做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中辉”却不买帐。直到今年六七月,安监局领导在干窑镇委书记陪同下,做了很多工作,公司才交了罚款。 两度挨打 民警旁观 今年国庆节前五六天,我们俩在表弟张明德的陪同下,来到嘉善,希望讨个公道。没想到前后去了“中辉”两次,两次都挨了打。而更让我们感到寒心的是民警赶到现场后的言行。 头次去“中辉”是刚到嘉善那天。我们先去了干窑镇司法所,想请懂法律的干部帮助。司法所一名干部说,这起爆炸案他们都知道,不过,“中辉”是县里引进来的重点企业,镇里管不了。于是我们去“中辉”找魏经理。我们一说来意,魏经理就板着脸说,你们都签字了,这件事情已经了结了。不一会,我们就争吵起来,几个青年一拥而上把范育恒打翻在地。不一会,镇派出所的几个民警赶来了,他们把范育恒抬到公司大门外的马路上躺着。我们跟民警诉说了自己的遭遇,民警说,这事我们管不了,你们得找其他单位。张明德找到镇政府,被告知镇委书记、镇长不在,又找到镇人大办公室,人大干部说要找司法所。后来司法所来了一个年轻人,他看了一下,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当时有很多人围着,我就脱下衣裤把自己烧伤的地方给人们看。民警跑来喝斥我:“你是不是怕事情闹得不够大?”我们担心再次被打,就赶到县城上访。 在县城上访了一个月没有结果。11月4日早上,我们第二次去“中辉”。那天早上,我们请原雇主朱勤伟进去和魏经理协商。我们3人站在公司大门外,从早上8点站到10点,朱勤伟没出来,一问,原来他早就从后门回去了。一气之下,我们就堵在大门口不让公司开门。不久,派出所几个民警来了,其中一个民警突然上来抱住张明德,公司里随后拥出十几个壮汉围住张明德拳打脚踢。殴打持续10来分钟,张民德被打得头破血流,几个民警就一直站着旁观。 记者调查手记:11月12日下午,为了印证范育怀的说法,记者随他们去“中辉”采访。门卫一见范育怀等人,就抓起电话通知里面,二三十个青壮年随即气势汹汹地朝门口跑来。范育怀等人赶紧往后躲,对记者说,就是他们打人。记者一看情势不对,立即亮明身份,并要求正在骂骂咧咧的那名指挥者,让他通知魏经理。此人眼一瞪指着记者说:“你没有资格问我,我们拒绝你的采访。” 这时,一辆警车载着几个民警赶来。一位民警下车与那名指挥者说了几句,让那几十个人退回去。这名称是“公司喊来处理闹事的”民警带记者进去见魏经理。魏经理说:“我们早就了结了,这两个人两次来无理取闹,打破了玻璃,还打伤了我们的人。”记者希望看一下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但魏经理拒绝提供,让记者找公司律师。这位律师介绍了协议书内容:一,公司基于人道主义抢救了伤者;二,伤者对公司的抢救表示感谢;三,公司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四,协议签订后,双方放弃追究对方因事故而产生的责任。记者希望采访那位民警,但在公司大门口等了十来分钟,他却在公司办公楼里不出来。 “谁为我们主持公道” 为了得到帮助,在嘉善这一个多月,我们除了找劳动局十来次以外,还找了县领导和其他几个部门求助。有的干部对我们不耐烦,有的干部还好,能听我们诉说,但也只是表示同情。 我们还三次去找县领导。第一次,门卫一看到我们的模样就不让进了。第二次,我们从后门悄悄进入县委办公楼,看到办公室门上写着“副书记”三字,就敲门进去,这位副书记叫一位同志接待,最后让我们到信访局去。信访局又让我们去劳动局。第三次去县委,是张明德被打伤的那天下午,我们又敲开了另一位副书记的门,还是让我们去劳动局。 在县城,我们还经人指点,找过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两次;找过工业局一次;打过12345县长热线电话三次。这些领导都表示同情,最后都让我们回去找劳动局。 劳动局的工资科、保障科、仲裁科,还有一位副局长,我们找了很多遍,请求他们到“中辉”拿那份协议书看看是否公平合理,出面主持一下公道。他们说,“中辉”已经和我们签过协议书,这事跟“中辉”无关了,我们得找原雇主朱勤伟赔偿,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10月25日,嘉善县劳动鉴定委员会下了鉴定结论,建议我们继续治疗后再定残。我们哪还有钱继续治疗啊?劳动局说,继续治疗的钱由朱勤伟支付。可是朱勤伟说,这起事故的责任不是他,他不付钱。我们没办法,又找劳动局。劳动局说找法院告去,可是我们不知道怎么打官司,也付不起诉讼费和律师费,如果官司打起来,又什么时候能了呢?想起从受伤到现在近10个月的经历,我们只有叹息:受伤的民工,求助实在太难了! 记者调查手记:劳动局副局长马锦如告诉记者,按法律关系,范育怀等人的赔偿问题应向其雇主朱勤伟提起,然后朱勤伟再向“中辉”索赔。至于当初范育怀他们与中辉公司签补偿协议,他们没向劳动局咨询,劳动局也不知道。现在的鉴定结果是继续治疗后再定残,既然不定,劳动仲裁委员会也就无法作出让朱勤伟赔偿的仲裁。记者最后提出要一份工伤调查报告,马副局长询问了一位科长后说,这份调查还没写。 离开嘉善时,记者看到,只穿着两件单薄冬衣的范氏兄弟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他们站在县政府大门口久久不愿离去。 (作者 张奇志 傅丕毅)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