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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花心男子“包二奶”“包”上老婆表姐姐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4日10:29  重庆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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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罗彬)近日,潼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桩奇特的案子:因为“包二奶”,丈夫与原配妻子离了婚,而这个“二奶”竟然是妻子的表姐。在审理这桩离婚案时,由于原配方出具证据充分,法院主张了原配要求索赔的诉讼请求。

  家住潼南县的何平与唐芳芳原本是自由结合的恩爱夫妻。双方产生感情裂痕是因为丈夫何平外出打工而发生了婚外情。原来,2001年,何平夫妇俩商定,由唐的表姐杨某介绍何到广东她所在工厂打工。让唐芳芳想不到的是,他们的这一想法从此埋下了“祸根”。何到广东后,便耐不住寂寞,开始与妻子的表姐走得很近。不久,两人产生了感情,并同居起来。这一切,在家照顾家庭和孩子的唐一直蒙在鼓里。直到今年丈夫回来要求离婚时,她才如梦初醒。

  唐芳芳多次劝说丈夫,但何平仍固执地表示要与表姐一起“共白头”。最后,唐芳芳才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由何平赔偿“包二奶”的过错损失5000元。

  潼南县法院在审理时,唐芳芳举示了何平大量“包二奶”的证据,何自己也对此比较“坦白”。该院最后认为,何平不珍惜夫妻感情,长期与他人同居生活,拒不悔改,导致唐芳芳与何的夫妻感情破裂。对唐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主张,但鉴于赔偿数额过大,其具体的赔偿额应在何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酌情赔偿。最后,该院除判决两人离婚外,另由何给予原配1000元的赔偿(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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