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昨公审一起特大运输毒品案 涉案毒品2吨多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5日18:22 新华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新华网昆明11月25日电 (王研冯丽萍)11月24日,一起特大运输毒品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涉及此案的毒品多达2吨,制毒原料麻黄素达3吨之多。
该案主犯谭明林,又名谭晓林,四川人。据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谭明林与段云林(另案处理)密谋从缅甸运输一批毒品去广东省,由段云林负责在境外组织货源,谭明林负责在中国境内运输。2001年3月,谭明林指使被告人赵永安排被告人黄鲜去贵阳购买了一辆吉普车并上了牌照,黄鲜将车开到昆明后把车牌照及行驶证交给了彭兵(另案处理)。谭明林又指使本案被告人梅智明在昆明购买了另一辆同型号的吉普车,并在昆明进行了暗箱改造,然后将车开到保山指定地点。3月下旬,谭明林叫驾驶员朱光伟(另案处理)赶往瑞丽,由梅智明安排其与段云林手下人接上头。3月30日,朱光伟驾驶由梅智明所购的吉普车到达施甸县,由段云林手下人员将毒品装上车后,朱光伟将车开至丽江把车交给彭兵,彭兵把贵阳购买的吉普车牌照换到了该车上。4月2日,当该车途经四川省雅安市时,被公安民警抓获,从车内夹层及暗箱内缴获毒品海洛因60千克。此后谭明林和3名同案犯赵永、黄鲜和梅智明因涉嫌走私毒品先后被逮捕。
据调查,自1995年8月至2001年1月,谭明林曾多次组织他人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运输毒品的犯罪活动,运输的毒品海洛因多达2057.361千克,大部分都被查获,侥幸偷运成功的有400多千克。谭明林还多次买卖制毒原料麻黄素,1999年3月至2000年3月间,谭明林向郭洪全(另案处理)购得麻黄素3吨并卖出。
公诉机关认为,谭明林为谋取非法暴利策划、指挥他人运输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且数额特别巨大,已触犯法律,应以运输毒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永、黄鲜和梅智明指挥、参与运输毒品的行为,也已触犯刑律,应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将择日宣判。(完)(来源:新华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