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珠海集体买春事件,最后抛出的“猛料”是耗资30万元。我注意到,哪怕是用猛料,也没有人关心这件事了。这也就是说,“民族感情”表达过了,事情真的过去了。 这种“兴勃亡忽”的言论状况,正合乎“眼球经济”的特征。眼球当然会滴溜溜地转着,一件事情出来了,本能地反应一下,就要转走,哪里用得着真的去深思呢。 然而,毕竟也有希望举一反三的人。有编辑问我,假如来买春的是美国人,又会怎样呢?我想,又能够怎样呢。日本人买春,大家群起而激起基于“民族感情”的“义愤”,并不管这事情这嫖娼案与民族是否真的有关,然后却又很快地忘掉,民族感情来得快去得快,换了美国人,难道就会不同吗? 去年,媒体报道过一个叫马克的美国青年在深圳调戏妇女。我记得这事情被报道出来以后,反应过程与日本人买春也是没有多大差别的,同样是“民族感情”一时而大发。这不是买春事件,但与买春事件内在的一点相通处,在于这也是外国人对中国女子做出不良行为,刺激出“欺压中华民族”的情感。 我总觉得这种反应,把“民族感情”搞得泛滥了一点。一个青年做出不良举动,就可以升华到民族欺压的高度,这与见到一个穆斯林搞恐怖就说整个伊斯兰民族都在犯罪,有什么区别吗? 与日本人买春事件不同的是,当时很多人还问了一问,“在美国,马克敢这样干吗?”这次没有人这么问了,我想,大概人们都想着,在日本买春不是什么犯法的事吧。不过,问“在美国敢这样干吗”的人,虽然往往也把美国抨击得仿佛是地狱,实际上却倒是把美国设想成了天堂的,那里连流氓行为都不会有,搞得马克只敢到中国来调戏妇女。 我可以肯定,假如买春的是美国人,事情会与日本人买春一样地发展,不上升到民族受欺压的高度不会罢休。所有来自“强国”的人,在中国做出了不良行为,都会产生如此效果的。如果买春的是来自“弱国”的人,才有可能使反应回到“治安事件”的本质上去。这也只是一种可能性罢了,另一种可能性则是,“连这样的外国佬也敢造次,岂有此理”。 当然,到现在为止,媒体只报道过日本人买春、美国人耍流氓之类的事件,于是人们也只关注这类事件。这证明了媒体与大众反应的高度相关性。别的国家的人在中国也有买春或耍流氓的行为吗,我想也是有的,但这样的事件,媒体没有报道,也许是预计这样的报道吸引不了眼球。因为没有报道,人们也乐于装作在中国“伤害了民族感情”的只有日本人和美国人而已,这也表明了媒体的“眼球推测”实在是很有道理。 最后,我还要斗胆推测:如果买春的是美国人,就不会把这种事情搞成“集体行动”。即便嫖娼也要搞“集体主义”,这种浸入骨髓的“亚洲价值”据说可贵,但不符合美国人的性格。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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