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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嫌犯面临5种可能 司法链条最后一环最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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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6日11:30 杭州网--都市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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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吕明合
都市快报讯 昨天,西湖警方请有关检察人员翻阅13名艾滋嫌犯的案卷。但警方说这不是正式移交材料。因为集中关押、审判艾滋嫌犯是新课题,有关人士都在小心探讨此事可能出现的结果。
13名艾滋嫌犯本周一已被刑拘,按照正常程序,下一步经过这些步骤:
移交材料→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法院审判→5种可能:刑期一年以下,在看守所服刑;一年以上,在监狱里服刑;缓刑,回到社会;保外就医,在医院服刑;无罪释放。
部分法律界人士昨天分析上述司法链条时说,前几个程序预计不会遇到棘手问题,但最后一环是最大的未知数,这批艾滋嫌犯会不会很快流回社会,关键看监狱和看守所方面有无突破。言下之意是,如果杭州不专门设立艾滋病犯收押监室,13人很可能重新放回社会。检察院西湖检察院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如果事实清楚、符合程序,批捕、起诉不会有问题。
此案在检察院有三道程序: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如收到西湖公安分局移送的材料,7天内要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然后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内决定是否起诉。
批捕后,办案人员要和嫌犯接触———特别是审查起诉期间,办案人员要到看守所提审,每个嫌犯至少一次。如需补充证据,将增加接触次数。届时,他们将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法院可能审理该案的西湖法院人士出言很谨慎。他们说,案子尚未到法院,具体怎么处理要看案情。
杭州市中院一位法官说,法院审判在程序上应无问题。如果判实刑,怎么服刑是看守所和监狱的事。但从监狱的规定看,普通的传染病罪犯都不接收,遑论艾滋病了。这些天,业务庭的同事私下议论,采取缓刑或保外就医的办法可能较妥。监狱杭州市看守所综合科金女士说,《看守所条例》规定,患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且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生活不能自理的,看守所不予收押。艾滋病人是否在此列,法律还无明确规定。
市司法局有关人士说,因为要保证服刑人群的人身安全,按有关条例,杭州市监狱系统不能收押传染病人。而且,杭州的监狱目前没有收押艾滋病犯的防护设施,至于是否专设收押场所,尚未宣判很难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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