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日报11月20日
国籍无法恢复?
据韩国现行《国籍法》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日“1949年10月1日”为基准,对在此之前出生的朝鲜族人可以申请恢复国籍,但是在此之后出生的人只能申请归化。因此,在此之前出生的人是由韩国国籍改为中国国籍的,有资格恢复国籍;但是在此之后出生的人,从出生开始就拥有中国国籍,所以必须办理归化手续。
目前非法滞留的中国朝鲜族人,大部分为30—40多岁的人,都在出生之日获得了中国国籍。因此,法务部表示,他们没有恢复国籍的资格。
非法滞留身份关联恢复国籍?
韩国法务部对5000多名申请恢复国籍的中国朝鲜族人表示,由于他们是非法滞留者,所以不能接受申请。
对此,中国朝鲜族人表示,以探亲签证入境,停留期限只有3个月,在时间上根本不可能申请恢复国籍。也就是说,审查恢复国籍所需的时间通常为1年,因此在等待申请结果的过程中,只能成为非法滞留者。
朝鲜族人的律师郑大和表示,据现行法律规定,只有独立有功人士的子女才有资格通过海外领馆申请恢复国籍。这分明是不给大部分朝鲜族人恢复国籍的机会。对此,法务部法务科科长石东炫表示,在韩中建交初期,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只能向朝鲜族人发放短期签证,但现在门户已大为开放。
就政府所要求提交的“可证明曾为韩国人的户籍及有关资料”,双方也仍在争论。朝鲜族教堂有关人士表示,应由政府调查日本帝国主义时期的资料,找到他们的户籍并证明是韩国人。但法务部方面表示,在朝鲜族人中,与韩国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很多,所以政府出面寻找户籍比较困难。
朝鲜族人拥有双重国籍?
韩国律师郑大和表示:“法务部认为,1949年10月1日中国政府成立时,身处中国的朝鲜族人已取得了中国国籍,并称朝鲜族人并非韩国国民。但是我国《国籍法》规定,丧失国籍无论是现在还是过去,只限于‘自愿取得他国国籍的情况’,因此,严格来讲,朝鲜族人拥有双重国籍。”也就是说,恢复国籍只是程序上的问题。
但是石东炫表示,自1992年韩中建交后,在国籍行政和出入境业务上,只能将朝鲜族人看成拥有中国国籍的人,而不可能看待成双重国籍者。客观上,只能认为他们拥有中国国籍。
会在韩中两国之间引起摩擦?
有人担心,朝鲜族人恢复国籍的问题会在韩中两国之间引起摩擦,这种担心也是一种阻止他们恢复国籍的“障碍物”。中国政府就最近滞留国的朝鲜族人大规模提出恢复韩国国籍申请一事,通过外交渠道向韩国政府致函表示,对实实在在的中国朝鲜族人绝不可给予与恢复国籍有关的特殊照顾。对此,法务部表示,虽然在情感上认为朝鲜族人比其他外国人亲近,但同等处理的原则不会有任何改变。
除强行驱逐出境外别无他法?
朝鲜族教堂方面认为,即使法务部驳回恢复国籍申请,在宪法诉讼期间也可以避免被强制驱逐出境。但是法务部和外交通商部方面主张说,即使进行宪法诉讼,也可以强制驱逐出境。法务部负责人表示,由于在韩中建交时,就朝鲜族人的法律地位讨论不足,因此中国同胞问题出现了混乱。但是目前只能依照现行法进行处理,除了强制驱逐出境外,很难找出其他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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