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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放贷还“卖官” 建行甘肃酒泉分行原行长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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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7日14:42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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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正义网-检察日报报道,违法放贷还“卖官”,胆子为何这样大?原来,他是受了贿。近日,甘肃省酒泉市中级法院对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建行酒泉市分行原行长王胜元涉嫌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6月,玉门市聚鑫麦芽公司向建行玉门市支行申请贷款,因该公司不符合贷款条件,玉门市支行拒绝向建行酒泉市分行上报贷款申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邱虎于2000年6月给王胜元送去现金5万元。当年10月29日,在未召开会议研究的情况下,王胜元擅自指示建行酒泉市分行信贷科科长龚某下达了《核定贷款指标通知单》,使邱虎从玉门市支行贷款400万元。
金塔县兴隆电器服装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贵在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间先后5次向王胜元奉送现金共计5万元。在王胜元的关照和干预下,金塔县支行共给该公司发放贷款400万元。
接受贿赂的王胜元除了违法放贷外,还干起了“卖官”勾当。玉门市支行副行长冯永革送给王胜元现金1.5万元后,在王胜元的提议下,建行酒泉市分行拟任冯永革为玉门市支行行长。建行敦煌市支行职工陈某为了将自己调动到酒泉市,给王胜元送去现金1万元,王胜元即安排办理了陈某的调动手续。(作者:李郁军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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