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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恐怖信息者被判刑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7日02:21  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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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快报消息 近日,威胁要在天安门自杀爆炸的夏某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入狱。

  59岁的夏某本是河南人,1996年7月18日曾因盗窃罪被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9年11月9日刑满释放。刑满释放之后,夏某因不能享受退休待遇而心中不满。

  2003年1月,夏某写了一封威胁信,信中写道:“身装炸药,天安门自杀爆炸……我只能选择天安门自杀爆炸……”随后,夏某从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邮政所,将该信件寄往“北京市公安局110办公室”。

  收到信件后,北京市、河南省平顶山市、广州市三地公安局高度关注,紧急协查。2003年1月17日,夏某被抓获。

  2003年9月24日,白云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夏某无视国家法律,编造在天安门自杀爆炸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近日,白云区法院判处夏某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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