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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告开发商虚假诱导绿地官司 同一案情两种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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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7日02:36 北京娱乐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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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玉阜嘉园的48名业主认为,房地产开发商推销商品房时涉嫌虚假诱导,现实的小区绿地面积比承诺的大为缩水,遂将对方告上法院,海淀法院以小区尚未完工、绿地面积无法测算为由驳回起诉,业主遂上诉至一中院。昨天,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疑惑同一案情不同判决2002年8月30日,玉阜嘉园业主吴女士认为,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推销商品房时,承诺的绿地面积为58%,但入住后发现绿地面积严重缩水,她以此为由将对方告上海淀法院,结果获得胜诉。没过多久,严卫钢等48人以相同事实、理由和诉状将海开公司告上海淀法院,结果却被法院驳回。48名业主不服判决,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业主销售商涉嫌广告欺诈昨天上午9时,严卫钢等48名业主齐坐市一中院西中法庭旁听席。他们认为,2001年,他们在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广告的诱导下,前往海淀区玉阜嘉园项目看楼,销售人员特别提到该小区拥有近2万平方米的外围绿化体育主题公园,绿化率高达58%,并保证这些情况真实有效。入住后发现,小区的绿化率根本达不到58%。业主们遂要求海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其中严卫钢的赔偿诉求为4万余元。销售商绿化面积包括待征绿地
海开公司辩称,他们的广告是真实的,绿化覆盖率指的就是绿地面积,而且他们兑现了承诺。根据市规划局核准的规划用地许可证,小区总体规划面积3.72万平方米,居住区规划绿化面积是1.49万平方米,待征绿化面积为1.57万平方米,不包括待征绿地时绿化率可达40%以上,包括待征绿地是58%以上,不存在广告虚假宣传问题。法院小区未竣工面积没法定
事实上,海开公司曾在广告中注明“拥有近2万平方米外围绿化带和1.5万平方米的中心花园,高达60%(或58%)的整体绿化率使小区成为一个天然鲜氧环保区”,后改为“绿化覆盖率58%”。这一事实在一审时已由海淀法院查明,海淀法院认为,玉阜嘉园A、B座未完全竣工,周边绿地未建设完成。因玉阜嘉园小区绿地建设尚未完全竣工,其广告宣传的绿地面积是否达到小区建成后的58%或60%尚不能确定,现在无法认定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是否一致,严卫钢等48名业主的诉讼请求被驳回。由于双方争议较大,一中院没有作出当庭宣判。案情解读相同的案情、同一位法官审理、同一名律师代理诉讼,为何一审判决结果截然相反呢?记者就此咨询了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陈岚律师,她认为,原则上不应该出现这样的结果,在事实完全一致、运用的法律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法院不应该根据原告人数多寡而作出不同的判决结果。但前后者提供的证据不一样,也会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信报记者谢德良实习记者 景 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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