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新报》驻湘潭特派记者唐志军 特约记者肖雄报道 湖南工程学院北校区“11·21”护坡塌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了4死4伤的悲惨结局,湘潭市有关部门随即介入调查。昨日记者了解到,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已基本查明。 据了解,11月24日、25日,湘潭市建设局召集湖南工程学院、湘潭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湘潭市看守所的负责人以及湘潭大学、省建三公司、湘潭市建设监理公司等单位的土木建筑专家对坍塌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察。据专家介绍,湘潭市看守所的哨楼建在湖南工程学院北校区西边的护坡上,有19米高。哨楼1999年建成后,由于其所建地的土质较密,其地质压力呈45度向哨楼座基周边产生,哨楼在修建时,基脚东边的护坡成斜坡状。由于这次湖南工程学院北校区西边护坡改造施工时,在紧靠哨楼不到5米处的护坡垂直取土,导致哨楼地质压力得不到保障,因而产生压力。施工人员并没有考虑压力的存在,其取土也严重超出了允许取土的范围。 分析出滑坡事故原因后,湘潭市建设局、湖南工程学院、湘潭市看守所综合各土木专家意见,决定将哨楼拆除重建,临校的看守所一段围墙也将拆除重建,并对湖南工程学院北校区西边护坡进行了重新设计,在事故后建起临时防护墙的基础上,将在近日内建成一个永久性护坡。另据介绍,被紧急撤出的湖南工程学院北校区西边护坡公寓的300多名学生是否能尽快恢复居住,湖南工程学院将请专家鉴定后再做决定。 另据参与事故原因调查的湘潭市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初步调查,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两承包人陈国平、杨国斌均为湘潭县人。陈国平挂靠在湘潭县某建筑公司名下,多次在湖南工程学院承包各种小工程。事故所在地的湖南工程学院的护坡工程,造价在6万元左右,今年10月,陈国平以个人名义与该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签订了合同。签订合同后,陈国平又将该工程转手承包给了杨国斌和郭伏泉(已在塌方事故中死亡),明显属违规操作。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