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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引发灭门惨案 浙江一杀人嫌犯被判死刑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28日12:44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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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杭州11月28日电 (记者沈慕雨 方益波)劳资纠纷引发灭门惨案,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制造"长兴8.15"血案的两名凶手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刘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光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费用共计5万余元。

  2003年5月,贵州人刘江来到长兴县洪桥镇横山桥村的沈某家打工。期间,因索要工钱不成而对老板沈某怀恨在心。同年8月13日,刘江与同在该村打工的老乡杨光顺聊天时,提出了杀害沈某泄愤的想法,杨当即表示同意。第二天晚上,为方便作案,两人一起住宿于刘江暂住的沈家楼下的房间。次日凌晨1时许,刘、杨两人从沈家机房取来铁棍、铁管,窜至沈家二楼,将沈某夫妇及其年仅4岁的儿子、沈某父母打倒在地,当刘、杨发现沈某夫妇及其父母仍有呻吟声时,再次对其头、颈部进行击打直致死亡。村民发现沈某一家被害后报警,沈某之子因抢救及时而脱险。

  法院认定,刘、杨两人为泄愤,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4死1伤的严重后果,属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均应予以严惩。鉴于刘江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予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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