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新报》记者刘惟烜报道 一家名为“新路”的生活超市,昨日“开”进了湖南省女子监狱,为犯人提供销售服务。据悉,这是在长沙出现的湖南省首家监狱超市,将在全省监狱系统广泛推广。
记者在“新路”超市内看到,犯人能在这里顺利地购买到和其他超市一样的绝大部分日常用品和文化用品。犯人们必须由狱警带领,每15——20人一组分批次进入超市,每次购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购物时,犯人可要求营业员导购。购物完毕后,犯人将所选商品交给营业员,并把在监狱内使用的生活IC卡交给收银员,拿到货物后再排成队,由狱警带回去。
引起记者注意的是最早购物出来的犯人黄某。这名岳阳女子今年才31岁,但已在监狱服刑长达8年。她告诉记者,她以前在监狱买东西得隔着一尺来宽的冰冷的玻璃柜台。如今觉得生活更加方便了,同时也希望好好改造,力争减刑尽快走出监狱,享受外面自由的生活。
据监狱管理人员介绍,在监狱内设置超市的目的就在于,保障犯人应有的消费权利,提高犯人的生活质量,使她们安于改造,同时也促使监狱管理向人性化的方向迈了新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