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孟波 连日来,多家媒体均报道了这样的消息,震惊全国的平舆县“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侦破后,河南驻马店市、平舆县严肃追究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平舆县公安局长、教体局长、文化局长、县第一高级中学和第二高级中学校长等5名领导干部已被免职。 5名相关领导被免职,虽然在一些受害者家长看来可能属于“罪有应得”甚或“罚不当罪”,但是不管怎样,已经让人们在痛心之余感到一些宽慰。这,对那些逝去的17位少年或许算上一种初步的告慰吧。 但是,我在读完这些消息之后总感觉有一丝遗憾,那就是我们始终无法得知这些被免职的5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究竟是什么? 我注意到,消息交代了驻马店市综治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联席会议的决定,建议市综治委对平舆县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在一年内,取消这个县的评先资格,取消其主要领导评先、晋级资格。 这一点很容易理解,一个地方或者一个部门,发生了这么恶劣和重大的治安案件,评先被否决,领导晋升资格被取消自然在清理之中。但是,这5位领导究竟有什么责任呢?消息没有任何交代,我们只能进行合理推测。 这些责任人可能有严重的渎职行为。从2001年至2003年11月初,犯罪嫌疑人黄勇连续残害17名少年。平舆县这5个部门在接到线索举报后,不作为,或者说作为不力,以至于酿成惊没天悲剧;这些责任人阻挠舆论监督,在案件大白于天下后,仍然“封锁舆论、关停网吧游戏厅、控制受害者家属、切断通讯”,拒绝采访,影响恶劣…… 但是合理猜测也只能合理猜测。十分令人不解的是,当地政府既然可以公布这些责任人被解职,为什么不公布这些人被解职的原因。 对此,我们仍然只能做合理猜测:一,这些人渎职的实事已经查明,但当地政府不愿意向外界透露。二、这些人渎职的实事已经查明但,性质十分恶劣,公开后可能引起公众和受害者家属不理智举动和反应,因此暂不公布;三、案子还没有彻底查清,责任还没有认定清除,但为了及早平息公众和受害者家属情绪,尽快给公众也给上级领导一个交代,先拿可能的责任人开刀再说。 众所周知,这起案子,一个最为人所诟病的地方就是信息不公开:前几个孩子的失踪就应该立即公布消息,让家长和孩子引起警惕,就像今年美国处理连环杀手案一样,虽然不知道谁是疑犯,但是却可以公布消息,提醒社会规避风险。因此,政府在处理这起案件时,最大的一个忌讳仍是信息不公开。 因此,如果不公布5位责任人被免职的原因是第三种情况,就十分令人遗憾,这不仅违反了基本的程序,而且也可能制造冤案。如果是前两种情况,那么我认为根本没有任何必要,政府公布这5位领导被免职的原因不但不会引起不理智的举动,反而会进一步表明政府负责的态度。我十分愿意相信,当地政府对这5名干部的处理是有根据的,但是现在没有公开这个根据,总给人感觉其中有些什么问题似的。 处理一个信息不公开的恶性人命案,本身的信息却不够公开,这不禁让人疑问,这究竟算不算一种高度负责的态度。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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