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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使儿子永失父爱 意外证实儿子非丈夫亲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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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1日10:25 红网-潇湘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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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怀化讯 一场意外事故证实儿子非丈夫亲生,她离婚后带着儿子找到曾与自己有过一夜情的那位男子,可这位男子不承认孩子是其骨肉,拒绝做亲子鉴定;她诉诸法律却提供不了证据,只能眼睁睁看着儿子的父亲扬长而去……一夜情让她失去了丈夫,也让孩子失去了父爱。
1996年,侗家姑娘姚菊香结婚后,独自离家在怀化一家休闲娱乐城从事按摩工作。一天晚上,她经不住金钱的诱惑,与已婚男子赵军发生了性关系。两个月后,姚知道自己怀了孕,便回到老家贵州省玉屏县与潘一起生活。不久,儿子潘小祥出生了。2002年5月,5岁的儿子在路边玩耍时不幸被车撞伤,送进医院急需输血。奇怪的是,潘、姚的血型化验结果对不上号:潘是O型,姚是B型,儿子却是AB型,而血型为O型和B型的父母不可能生出血型为AB型的儿女。姚认为一夜情不可能导致怀孕,儿子一定是她和潘生的,便主动提出带儿子去做亲子鉴定。但鉴定结果证实儿子不是潘的亲生骨肉。同年9月14日,潘和姚离婚,儿子由姚抚养。
离婚后,没有生活来源的姚带着儿子前往怀化寻找孩子的亲生父亲。2003年4月14日,姚终于找到赵军。她将事情全盘告诉了赵,赵明确告诉她,不管小孩是不是他亲生的,他都不会认。面对赵军的无情,姚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和儿子讨回公道,请求法院确认儿子与赵的父子关系。
2003年10月29日,怀化市某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案件。赵在法庭上辩称,与姚发生关系生下孩子纯属子虚乌有,没有任何证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姚认为可以做亲子鉴定证明其父子关系,但赵当庭拒绝。法院经审理认为,姚、赵发生关系以及对赵与孩子进行亲子鉴定,未能举证证实,不能提供事实基础,故不予支持,遂依法判决驳回姚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作者:田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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