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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废物污染环境生产者要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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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1日07:54 安徽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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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新的环保制度———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将于近期出台,新制度要求生产者对产品废弃后的环境管理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但我省目前却没有一家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处理处置中心,这有可能让我省家电企业及电子企业面临不利局面。
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将出台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潘岳近日表示,为有效解决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的问题,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研究制定一项新的环保制度,即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把电子废弃物的管理与生产者有机地联系起来。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是对过去的‘污染者付费原则’的深化和延伸,它不仅要求生产者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负责,还要求生产者对产品废弃后的环境管理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据悉,国家正在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根据“生产者负责制”的原则,规定生产者(包括进口者)要承担产品在废弃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责任。
电子垃圾威胁环境“电子垃圾”处理不当危害极其严重,特别是电视、电脑、手机、音响等电子产品,含铅、镉、汞、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PBB)、聚合溴化联苯乙醚(PBDE)等6种有毒有害材料。资料显示,每一台电视机或电脑显示器中平均含有4~8盎司铅。而铅一旦进入土壤会严重污染水源,最终将危害人类、植物和微生物,还会对儿童的脑发育造成极大的影响。一粒纽扣电池泄漏之后就可污染60万升水,等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而我国每年生产的14亿只电池中,回收利用的不足1%。
目前,我国电子电器产品已到了淘汰的高峰期。电视、洗衣机、冰箱、空调、电脑五大件每年的淘汰量在2000万台以上;手机的更新换代速度更快。“电子垃圾”的增长速度是普通废品的3倍。
另外,从2006年7月1日起,我国电子电器产品进入欧盟市场,都不允许含有6种有毒有害元素。如果不赶在欧盟相关指令生效之前完成电子产品的技术升级换代,出口将受到严重影响。
我省没有一家废旧家电处理厂
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把废弃物的管理与生产联系在一起,对于生产厂商而言,既是挑战又是机遇。我省是家电的生产大省,但据记者调查得知,许多家电企业并没有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纳入现在的视野内,一些家电企业管理层对记者所言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竟然毫不知晓!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有关兴建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处理处置中心的立案。
兴建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处理处置中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的资金投入、很强的技术、政策的支持。环保专家及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呼吁我省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社会资本来投资建设旧电子电器回收利用、处理处置中心。本报记者刘纯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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