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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白领丽人”鲸吞公款42万 潜逃四年被抓获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2日08:24  桂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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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报讯 年纪轻轻就当上外企高级管理人员,却抵不住金钱的诱惑私吞公款42万元。近日,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白领丽人覃超丽有期徒刑5年6个月。

  覃超丽今年30岁,梧州市人。自1992年起担任梧州市某外资宝石首饰企业的厂长助理,后兼任出纳,管理公司相关资金收支。

  1998年4月17日,该珠宝公司出于业务需要由香港总公司汇港币42万元到广东某分公司,再由广东分公司调剂成42万元人民币,从账号为958-99××4的银行账户汇入覃账号为465的个人账号。

  覃超丽出于贪念,欲将该笔公司款个人独吞。于是其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边对公司其他职员称汇款未到,一边于4月22日至27日分6次将42万元提取出来占为己有。4月28日即携款潜逃,并将该笔贷款挥霍一空。为掩人耳目,覃于1998年5月份归还了人民币8000元给宝石公司。

  案发后,梧州警方对覃超丽进行了全面的追捕和布控。2002年9月在贵州省贵阳市将潜逃外省4年5个月的覃超丽抓获归案。今年6月16日,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覃超丽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被告人覃超丽矢口否认所有的指控,辩称42万元只是公司私人汇给她买房子的款项,并非公司公款。公诉机关在庭上出示了多名证人的证言和电汇凭证、银行电划贷方补充报单,以及特种转账贷方传票等证据,在铁证面前,覃超丽不得不低头认罪。(高宇峰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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