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商城 - BBS - 搜狗 
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 > 国内要闻
福建监狱系统在全国率先推行罪犯劳动有酬制度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2日07:10  中国新闻网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中新社福州十二月一日电(孙聘基 张育强) 今年四月以来,福建省监狱系统在全国率先推行罪犯劳动报酬制度,平均每月发放罪犯劳动报酬二百余万元人民币。

  福建省各监狱实行罪犯劳动报酬制度八个月来成效显著,仅今年十一月份的罪犯违规率就比三月份下降了百分之三十六,不少监狱的“严管队”和禁闭室已连续几个月没有进过违规抗改的罪犯,得到罪犯家属的一致好评。

  今年四月,福建省监狱系统依据《监狱法》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福建省监狱系统罪犯劳动报酬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给罪犯发放劳动报酬制度。参加劳动的罪犯,每月可领到十几元至四百元不等的“工资”。

  据介绍,罪犯劳动报酬的考核发放,实行按日考核,按月兑现,考核与狱政管理和教育改造达标考核相结合,罪犯积极改造不仅可以多领“薪水”,还可以评先进、劳动能手、积极分子,可以多拿“奖金”,再结合平时的表现,便可优先上报减刑,假释。

  一份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的统计表明,按每一名罪犯家庭每月要接济狱中罪犯二百元计算,福建省监狱此举帮助罪犯自食其力,每年可为罪犯家属减轻经济负担二千多万元。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黄辉认为,罪犯通常具有不劳而获的思想和好逸恶劳的习性,给参加劳动的罪犯发“工资”,可以矫正他们的恶习,帮助他们释放后成为自食其力的人。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中国艾滋病二十年
·北京的哥 不再侃政治
·房产暴利 有道理?
·白衣天使为何与狼共舞?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 相关连接
  • 全国监狱系统首个SYB培训班在长沙监狱开学 (10/24 09:18)
  • 西藏自治区监狱系统全面推行狱务公开制度 (10/23 08:15)
  • 江西监狱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14个监狱无罪犯脱逃 (03/29 08:33)
  • 宁夏监狱劳教系统对“非典”严防死守 (05/07 21:27)
  • 湖北省监狱劳教系统狠抓八个落实严防非典 (05/07 21:25)
  • 2003年司法部机关将从监狱劳教系统招录9名公务员 (11/04 08:40)
  • 陕西省监狱也出大学生 监狱系统教育改造工作扫描 (09/04 07:55)


  •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2个] (半角逗号分隔;0.2元/条)
    短信内容:
    署    名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