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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民工打工痛失左臂 乞讨三年赢断臂官司(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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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2日08:16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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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主违章盖房,河南民工朱国强在施工期间遭高压电击伤,导致左臂截肢。为了讨个说法,朱国强乞讨三年,打起了官司———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韦忠南陈世昌黄士峰)河南民工朱国强在武汉打工遭电击,痛失一只手臂,不得已回老家典房医治,其后携妻来汉,乞讨筹钱打官司。昨日他获悉:当初拒付医药费的当事人,已将部分赔付款近3万元交给法院,自己近日即可拿到这笔钱。
2000年10月,朱国强帮房主秦某建房时,不幸被10千伏高压线击伤。受伤后,房主仅在送他到医院时给过1200元。在工友们的帮助下,他才得以在武汉治疗了七天。第八天,他拖着病体,含泪回到河南,父亲以房子作抵押贷了近5万元将其送进医院,把左前臂截掉1/3,这才保住性命。事后,有关部门认定其伤残五级。
同年12月,断臂还没痊愈的朱国强和妻子来到武汉,乞讨攒钱打官司。三年乞讨,朱国强尝尽人间磨难与辛酸。在一位仗义老乡的帮助下,他终于打赢官司,不久前法院判决武汉供电局和房东秦某共向其赔偿41余万元。来汉打工突遭断臂之祸
2000年10月9日,对于从河南正阳县付寨乡来汉打工才两天的朱国强来说,这一天终身难忘。
这天,朱国强起了个大早,来到和平乡余家头村上杨家路的秦某家。秦家准备在自家私房二楼加盖厨房,朱国强被请来帮工。上午10时许,朱国强提起一桶灰浆,转身正要递给工友时,离他仅1米多的10千伏高压线,突然将他吸了过去,重重摔在地上。朱国强顿时不省人事,衣服散发着焦味。
工友们惊呆了,迅速将他送往医院。医生诊断:左手臂干性坏死,必须截肢,身体多部位烧伤,也需及时治疗。
然而,房主秦某事发当天送来1200元之后,再没露面。
时年32岁的朱国强,上有年迈多病的双亲,下有妻儿。妻子从老家赶来,看到瘫在床上的丈夫,除了以泪洗面,再无其他办法。还是工友们凑了3千多元,才让朱国强得以在医院里呆了七天。
第八天,药费无着,医院停药。朱国强拖着病体洒着泪,回到老家。朱国强年迈的父亲以房屋做抵押,从当地信用社贷了4.8万元,交给当地医院。
2000年10月22日,医生将朱国强左前臂三分之一截除。后经鉴定,其伤情为五级伤残。乞讨三年打官司,饱尝人间冷暖
30天后,朱国强出院回乡,家中一贫如洗不说,还欠了7万多元债。不久,由于后期治疗没跟上,断手处又开始流脓。
朱国强没读过几天书,也不懂法律,但他认了个死理:一只手臂不能说没就没了!
2000年冬天,朱国强和妻子李新歌从河南出发,沿铁路线乞讨,准备到武汉讨个说法。
在一个不知名的小车站,司乘人员见朱国强没了手臂,大冬天的伤口还流脓,就让他免费上了火车。
到武汉的第二天,朱国强找到了房东秦某,问他要医药费,没想到,一分钱没要到,还被骂了一顿。妻子李新歌咬咬牙:“你乞讨,我去捡破烂,攒到钱咱就打官司……”
夫妻俩在武昌余家头租了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住下,从此,朱国强每天出门乞讨,妻子则每天捡拾渣子。
乞讨之路充满辛酸,一天,朱国强步行到青山区北湖农场乞讨,走到一栋两层楼的二楼一家门口,男主人狠狠地说:“年纪轻轻的,讨个么饭。”朱国强哀求道:“手臂断了,没法生活,给点吧!”不料,男主人竟抬脚将朱国强踹下楼梯。他当场头破血流。路过的一个三轮车司机见朱国强可怜,将他扶上车送到车站,给了他5元钱。朱国强踉踉跄跄地回到家,妻子泪如雨下:“咱不讨饭了……”
可第二天,朱国强又出去了。
朱国强也遇到过好心人。有一天,他乞讨到了青山,走累了,便坐在路边休息,擦拭断臂上的流脓。这时,一个年轻女子走过来,问明情况后,到药店买来一大堆药和棉球为他清洗伤口。附近有个居民还硬塞给他200元。绝处逢生遇仗义同乡
2001年除夕,朱国强遇到一个绝处逢生的转机。
这天中午,武汉绿色冶金渣技术开发公司销售经理王少青,正在洪山区张家湾的姐姐家做年饭。这时,听到姐夫说道:“过年了,怎么还有人讨饭。”王少青寻声出门,门口站着一个黑黑瘦瘦的汉子,身裹一件蓝色破棉袄,一双红色皮鞋已经裂开,袜子都没穿,脚趾丫露在外面,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王少青不忍心,将那人迎进屋。没说几句话,王少青发现来人朱国强竟是河南正阳同乡。王少青的老父亲了解到朱国强的遭遇后,心疼得掉泪。全家人一合计:出钱帮朱国强免费打官司,打赢为止。
其实,王少青家里的经济状况也不太好,他前几年做生意亏了一大笔,刚刚把债还完。
将朱国强留下来吃年饭之后,王少青给了他一些钱,并约定年一过完,就商定帮他打官司的事。
2001年3月底,王少青和朱国强忙开了。为了节约钱,王少青找到自己在部队时的老领导,让他帮忙找当律师的儿子,并约定打赢官司后再付律师费。
将证据收集好交给王少青和律师后,朱国强又开始去乞讨。年迈的父母亲已无生活来源,11岁的儿子濒临辍学,欠债分文未还。每天几元的乞讨收入,至少可以让他撑下去,等到讨到说法的那一天。
2001年7月,洪山区法院立案。朱国强似乎看到了曙光。同年12月26日,洪山区法院一审查明:房主秦某未经批准擅自在屋顶加盖厨房,违章房离10千伏的高压线垂直距离只有1.56米;武汉供电局青山分局只是在事发后才向秦某下达了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隐患通知书。
法院认为,武汉供电局和秦某均应承担相应责任。一审判决:武汉供电局赔偿朱国强40余万元,秦某赔偿10余万元。
一审结束,被告方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被发回洪山区法院重审。2002年10月8日,洪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了和初审同样的判决。这一天,离朱国强受伤整整两年。将官司进行到底
谁知,此案又起波澜。被告方武汉供电局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法院
在今年5月20日终审判决:武汉供电局赔偿朱国强17万余元,秦某赔偿24余万元。
判决当天,朱国强跪在王少青面前,眼含热泪磕头致谢。
今年5月底,朱国强拿到了武汉供电局赔偿的17万元,将债一还,所剩无几。乞讨生活结束了,而讨账生活则开始了,判决生效后,秦某的赔偿金一拖再拖。
日前,记者在朱国强租住的小屋看到,朱国强正和妻子在屋外清理捡来的垃圾。这是一间土砖结构的小屋,10余平方米的小屋里堆满了杂物,屋顶被熏得黑乎乎的。
朱国强说,他心里最过意不去的是,王少青为帮他打这场官司,误了自己的生意不说,还贴了好几万元,连律师费也不提了……
前日,得知房主秦某已将部分执行款交到法院,自己近日就能拿到钱。35岁的朱国强,像个孩子似地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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