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商城
-
BBS
-
搜狗
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
>
社会要闻
>
法制纵横
江苏一副局长收受贿赂被判两年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3日09:46 法制日报
页面功能 【
我来说两句
】【
我要“揪”错
】【
推荐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
关闭
】
收受贿赂被判两年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郭继春受贿一案,近日在新沂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3月至8月期间,时任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被告人郭继春,在负责该院洽谈购买干警一幢宿舍楼过程中,先后两次收受售房方某建筑安装公司给予其个人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继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院依法判处郭继春有期徒刑两年。刘从俭宋江徽
2003搜狐十大新闻评选揭幕
页面功能 【
我来说两句
】【
我要“揪”错
】【
推荐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
关闭
】
点击今日 >>
·
北京的哥 不再侃政治
评
·
房产暴利 有道理?
·
白衣天使为何与狼共舞?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