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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民政部紧急行动救助新疆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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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3日20:22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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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翟伟卫敏丽)财政部3日向新疆灾区紧急下拨救灾应急资金1000万元,以帮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
2003年12月1日9时38分,中哈边界哈萨克斯坦境内发生6.1级地震。受其影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6团、昭苏县天山乡、夏塔乡受灾。据最新统计,此次地震共造成17586人受灾,8715人成灾,因灾死亡10人,伤57人;倒塌房屋821间,损坏2596间;倒塌棚圈288座,死亡牲畜247头只;学校校舍受损175间。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284万元。
灾害发生后,民政部在第一时间启动了救灾三级响应的工作程序,当日派出救灾工作组抵达灾区一线慰问灾民,查看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针对灾区气温低、受灾群众临时住所发生困难的实际问题,民政部及时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在限定的时间内迅速将救灾帐篷和生活安排物资调拨到位,确保受灾群众不受冻、不挨饿。
截至2日19时30分统计,灾区已通过投亲靠友、邻里互助和公房临时安置等方式紧急转移安置灾民5415人。前期安排的400顶救灾帐篷已经投入使用,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向灾区调运的1000顶棉帐篷也开始陆续运抵灾区,灾区群众临时住所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
此外,棉大衣、棉鞋、大米、面粉和铁炉、煤炭等物资已经发放到灾民手中。抗灾救灾工作紧张进行,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秩序井然。(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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