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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在读研究生可登记结婚 不安排生育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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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3日14:02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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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3日电 据兰州晚报报道,近日,兰州大学率先在甘肃省高校中制定了《兰州大学研究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规定》,此规定使研究生结婚登记更加简便。
一名婚恋专家说,相对于大学生,研究生的年龄大,思想成熟,对情感和生活有高度的责任感,允许他们结婚不论是对社会、学校,还是对于他们个人都是利大于弊。
对于在校大学生及其他特殊人员,国务院颁布的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只要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当事人本人认为申请结婚登记不违反单位的特殊行业规定或合同、合约的约定,就可以登记结婚。兰州大学据此制定了新的《研究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只要符合结婚登记年龄且户口在学校的兰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只要凭本人身份证、研究生证,就可到兰大保卫部办理户籍证明,然后就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2寸免冠双人照3张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按照新规定要求,已婚女研究生应当晚育,在读期间一般不安排计划生育指标。特殊情况需要生育的经由本人申请,说明情况报研究生院审批同意者,由校计划生育办公室拨给生育指标,生育者应当办理休学,期限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蔡宁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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