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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农民为“除害”杀害痴呆儿子被判刑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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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3日09:20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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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12月3日电 (记者王威奚彬)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农民、72岁的李克田为了“除害”,竟然亲手杀死自己智力残障的痴呆儿子。12月3日,睢宁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李克田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李克田住睢宁县凌城镇陈李村,育有两子两女,李二虎是他的次子,今年32岁。因为自小痴呆,李二虎经常给家人带来或大或小的麻烦。今年7月16日,他又闯了一个大祸。当天下午,李二虎途经村前的一座桥时,看到本镇夏圩村34岁的痴呆患者朱连升坐在桥上,于是乘其不备,将其推落到桥下,自己却高兴得哈哈大笑。朱连升摔落桥下后受到重创,医治无效三天后死亡。19日下午,朱连升的家人将死者尸体停放到肇事的李二虎家门前,李二虎的父亲李克田不得不赔偿对方医药费、丧葬费共1200元。痴呆儿子不断闯祸,让李克田既愤怒又无奈。愤怒之余,他竟萌生了“铲除‘祸根’”的恶念。次日晚,李克田支走家人,哄骗着将李二虎捆住,然后用绳勒他的脖子,使其窒息身亡。
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二虎虽然智力残障,但其生命权和健全人一样不容侵犯。李克田非法剥夺其子生命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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