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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女厕偷窥”事件追踪:13名女工昨集体辞职
受害女工表示:对此结果很无奈
本报记者 陈强 本报独家披露并连续报道的厦门某台资企业老板用针孔摄像头偷窥女厕一案,历经10个月后终于有了结果。然而结局却出人意外:偷窥者向受害女工赔偿1.5万元后,被当地法院宣判无罪。 今年1月22日,厦门台资企业东龙陶磁有限公司的女工们意外发现,她们如厕的女厕所里竟暗藏着两台针孔摄像机,而摄像机的线路连到公司老板梁志远的办公室。此时,犯罪嫌疑人梁志远已回到台湾,受害女工们强烈要求他到厦门当面道歉,但一直未得到正面回应,个别女工甚至因此被资方找借口开除。13名受害女工愤而集体辞职。3月25日,30名曾在该公司工作过的女工联名委托律师向厦门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梁志远及东龙公司向受害人公开道歉,并给每位受害人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